竞技场
2010-06-18
发起挑战:
1) 玩家需要在自己国家的主城进入斗法台据点,才能发起竞技场挑战。
2) >=20级的玩家才可以报名加入竞技场。
3) 竞技场挑战赛以一周为一个循环,报名加入竞技场后,无法退出本周挑战赛。
4) 挑战对象:玩家所能挑战的对手由系统根据玩家竞技场排名自动分配,无法挑战特定玩家。
比赛规则:
1) 玩家报名加入竞技场后,获得1000点原始积分和100点耐力。每挑战胜利一场获得对手积分的5%(取整数),每挑战失败一场则失去自己积分的5%(取整数)。
2) 竞技场挑战分主动挑战或被动挑战,无论主动或被动挑战都会消耗一定的耐力值。输一场消耗10点耐力,赢一场则消耗3点耐力。耐力以每点15分钟的速度增加,上限为200点。
3) 当玩家当前的耐力值低于10点,则不能向对手发起挑战或被他人挑战。
4) 竞技场的战斗完全独立,不和其他任何事件和游戏操作发生冲突。
战斗结果:
1) 每周竞技场计算,会根据玩家的终积分给予玩家竞技场金卷货币。累计一定数量的金卷,可以从竞技场商店购买竞技场套装和其他物品道具。
玩家每一次胜利,都有机会将对手抓为奴隶。奴隶可用来摆放在药园,防止他人偷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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